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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为境外赌博网站招客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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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uffon78117 于 2017-5-16 21:29 编辑

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至10个月不等

  羊城晚报讯 记者樊美玲,通讯员陈结茹、禅诉报道:以为在境外赌博合法,18人在佛山禅城、南海等地为境外赌博网站投放超500条广告获刑。29日,禅城区检察院通报,庄某剑等18名被告人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至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检察院发出提醒称,为境外赌博网站宣传推广,同样以犯开设赌场罪获刑。

  案情回顾

  群打电话发短信宣传推广

   2014年3月,庄某剑在柬埔寨认识了台湾人“小志”,在其介绍和帮助下于同年9月开始为境外的一个网络赌博公司做宣传推广。为了扩大业务量,他叫来了老乡庄某、朋友何某明,庄某又叫来了老乡庄某华、庄某玲等人,共同为赌博网站工作。

   庄某供述,他同时开启5台群发器,共插入40张电话卡,每天能拨出约24000个电话。庄某玲等5名女业务员则被安排在南海某小区,通过人工打电话的方式向客户宣传“澳门某某国际”等网站的博彩赌博业务,并以口头或短信形式告知网址。


   2015年3月30日晚至31日凌晨,民警经过前期侦查,在佛山市禅城、南海多个小区及广州抓获庄某等18人,并在他们的住处查获群发器、电脑、电话卡、上网卡、电子密码器等作案工具。公安机关从查获的电脑中提取到的证据显示,该团伙通过发射器拨打电话成功的次数多达130多万次,通话时间超过15秒的超过60多万次,影响范围广泛。

  检方说法

  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属犯罪

   法庭上,多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存在误解,认为赌博网站属于境外网站,在境外赌博是合法行为。多名辩护律师则认为本案的证据不足,被告人的行为仅是宣传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

   检察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属于提供服务或者帮助,投放广告数量达到前款标准5倍以上的,则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发表于 2017-5-24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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