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gamelife

巨城的出矿王活动,规则将要更新,请大家多提意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2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7# gogogo1


    出矿王每月没人最多2次 就OK了
发表于 2016-4-2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新规定
发表于 2016-4-29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变下方式也是很好的支持下g版
发表于 2016-4-29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套利,可以在不同公司,不同平台上对打进行,单独晒一个公司的注单根本无法判定是否套利,各家公司也不愿意去核实,像365根本也不会配合的。
不如改革大胆一点,将出矿王(土豪)活动变成出矿幸运儿(大众)活动。出矿额的后3位跟当天3D相同(如果没有完全相同,则3个数字前后顺序不同的获奖)获得98元,每人最多一天获得一次。多人中多人得,没人则空缺。
这样无论多大玩家,出矿多少都有机会中奖。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6-4-29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是要改革。
发表于 2016-4-29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错 支持
发表于 2016-4-29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矿王也成为套利的盈利点了
发表于 2016-4-29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不了注意
发表于 2016-4-29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在同一个月内,给每个人拿出矿王的次数设置一个上限,例如每月同一个人最多拿三次这样子。
这样的话,起码能保证让更多的人得到拿矿王的机会!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6-4-29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土豆烧牛肉 于 2016-4-29 14:31 编辑

回复 1# gamelife


    我建议用3D抽奖的方式产生:
1、用提款金额的个位数竞猜每日3D的个位数,没有相同的就取最接近的,比如3D个位为5,则提款个位为5的中奖,没有个位为5的提款贴就取4或6,依次类推。
2、每日获奖唯一,有相同中奖者,提款金额大的为获奖者,如果金额相同则按发贴先后排序。


补充: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增加一个条款,四位数以上的提款才能参加抽奖。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6-4-29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 收米哥


    这个建议很不错啊
发表于 2016-4-29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出矿王的确可以是每个人每月只能获得一次为原则!!方式方法还是应该简单点好,也可以为博彩公司代表减轻点工作量。
这样有几个好处:
(1)既然是福利,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奖。
(2)每个人要获奖,就要去注册巨城的账号玩,也符合这么长时间来一直为大家奉献红利的巨城公司的利益。
(3)从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大家都有机会获奖,保持论坛的稳定和谐。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6-4-29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矿王还是要最多出矿才行啊,毕竟是个王
发表于 2016-4-29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toky8512


    金蛋 你咋不用你的大号来啊?
发表于 2016-4-29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论坛纪委书记


    原来我大号是金蛋啊,我都是今天才知道。
就怪你多事啊,害我丢了版主的饭碗!真是损人不利己的坏书记
发表于 2016-4-2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出矿王的确可以是每个人每月只能获得一次为原则!!方式方法还是应该简单点好,也可以为博彩公司代表 ...
ddzy509 发表于 2016-4-29 14:37

挺好的!
发表于 2016-4-29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出矿王都没有拿过啊
发表于 2016-4-2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说说吧,首先改个名字叫“出矿巨人”或其它啥名字。避免因为王这个字就限定的数字必须最大。1.既然是巨城赞助,那么必须在巨城有存款,有玩才行吧。2.同等级别的出矿巨城玩家优先得奖。3不分数字大小,分区间。比如:A.1-500 B.501-1500 C.1501-4999 D.5000-9999 E.10000-2000 F.20001-49999 G.50000以上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6-4-29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新规定
发表于 2016-4-29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如来个盈利王的活动。。看谁一天盈利最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

GMT+8, 2024-11-27 12:25 , Processed in 0.076937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