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chenjiaqi

333娱乐大骗子,把钱还给我。。。。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10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只是赢太多了!我和我3个朋友都是在同一网吧不同机子注册玩的!无论输赢!从来没出过问题!不过我赢得不多!最多一次只有几B

(也是在333娱乐)
 楼主| 发表于 2010-5-10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玩的时候就知道了,因为他们有很多人都在那申请过账号的,也没什么问题发生,我想真的是我赢太多了,我的马量打了几十万,,楼上朋友要我出示没有对打的证据我想我的马量就是证据,你算算,几十万的马量我打了多久啊,扣庄要扣多少?我怀疑这么说的人一定就是333公司的托,我严重申明,此公司就是看人家赢了不想给钱,说句难听的,他真想赖你钱会有很多种方式说你违反规定,具体看你赢多少了,真正信誉好的公司会这样吗?同IP那申请时为什么同意,我怎么去查证之前谁申请过,这些他们公司该明确告诉客户,想赖就赖,不要脸,不会有生意的。
发表于 2010-5-10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你还敢在网吧玩,我看你是玩大了
发表于 2010-5-10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玩的时候就知道了,因为他们有很多人都在那申请过账号的,也没什么问题发生,我想真的是我赢太多了,我的马量打了几十万,,楼上朋友要我出示没有对打的证据我想我的马量就是证据,你算算,几十万的马量我打了多久啊,扣庄要扣多少?我怀疑这么说的人一定就是333公司的托,我严重申明,此公司就是看人家赢了不想给钱,说句难听的,他真想赖你钱会有很多种方式说你违反规定,具体看你赢多少了,真正信誉好的公司会这样吗?同IP那申请时为什么同意,我怎么去查证之前谁申请过,这些他们公司该明确告诉客户,想赖就赖,不要脸,不会有生意的。
chenjiaqi 发表于 2010-5-10 12:37



    你这是老问题了,每个公司都有权利这么做,有些公司在规则条款里也明确写着,部分公司连本金都不退的。e世博本金可以拿的回来,333我不清楚。不知道你从300块赢到3万,靠的是足球还是百家乐,判定是不是对打,除了ip地址,还得看对冲额度,时间什么的。
发表于 2010-5-10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交学费···才三百··少啦
 楼主| 发表于 2010-5-10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哈哈菠菜


他们只说我用相同IP进行多账户,没有说对打,我打的是真人百家乐和电子游艺,你说百家乐可能还会说对打,那么电子游艺哪?可能存在对打吗?难道偶尔赢一次就会这样,再说事先我又不知情,我哪知道会莫名其妙赢那么多,知道的话我去网吧干嘛?就是没想到333那么烂,找这个借口来赖我钱,我现在承认我是理亏,被这个不要脸的公司抓到话柄了,但是333哪?既然早知道我的IP有问题,干嘛让我申请,你批准了就是你的问题了,如果以开始就不让我申请哪我觉得你这公司不错,现在等我赢了那么对哦再封账号就是很不要脸的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10-5-10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300元是小,但我每次输的钱难道会打折吗?赢来的就是真金白银,现在我觉得这些公司都很下流的,心里受到极大的不平衡
发表于 2010-5-10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菠菜在中国合法 他的条款就是霸王条款了 在法律范围内解释全归他们公司 我们现在没有这个法律所以就是他说了算 有些菠菜就是看到这一点黑了不少客户 没有办法谁叫我们先违法呢 惹不起我可以躲
出现问题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 不然会增加菠菜公司的气焰 等到灾难落到自己头上的时候一切就晚了
公关经理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5-10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玩家们好,版主好

chenjiaqi,对于您的投诉,我们深感遗憾。这是333娱乐注明条规之一。所有玩家不能以多身份在同一公司开户。请向您的网吧代理查询。在您开户之前,我们在已经在网页公告上再度特别强调不允许这些做法了。所有违犯333娱乐平台之条例, 333娱乐有权停用相关的帐号并没收所有帐号的金额。请勿误导玩家们和隐藏这件事情的真相。

论坛内不允许留联系方式,如您有任何凭证能能支持您是真实玩家, 请联系客户。

叶小姐
333娱乐公关部
 楼主| 发表于 2010-5-10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公关经理


   
可以啊,你要我出示什么凭证?我可以把我本人的身份证明全都发过来,至于你们说的其他多账号和我无关,这是你们自己的事。
发表于 2010-5-10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LS的就是狗屁,人家不管什么同不同IP了,说违反你们的规则,那你就不要给人注册,既然注册了,就是承认人家合法的玩家资格。正常投注盈利就必须兑现,不兑现就是耍赖。非正常投注或玩对冲,那么你们就要提供有力的证据,相信楼主的流水单还在的,这很简单。
用一句什么网吧代理之类的话推托,如果是网吧老板代理,这钱也应该是你们跟网吧代理的人交涉解决。
玩家只要完成注册、存款、正常游戏,其他的就是你们所谓的“公司”的责任了。
本末倒置~~~~
就是摆明想赖账了!

至于LS几位的,典型的国内奴性特征了。
只要你是正常的玩家,就请要记得:

起初他们迫害$%%G@##C*()D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马克思的信徒;
后来他们迫害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日耳曼人;
再后来他们迫害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牧师;
最后他们迫害到我头上,我环顾四周,却再也没有人能为我说话。
 楼主| 发表于 2010-5-10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公关经理


    这位叶小姐,我一直强调我是违反了你们公司所定的霸王条列,我没有不承认过,不过作为菠菜公司,你们有先进的技术和操作人员赖很准确的知道哪些客户是多账户以及真正的在对打,我就很莫名的问一句,我在申请账户时你们怎么没有和我说过这个IP是不能用的哪?我只是个普通人,我不会知道这些,但你们的技术人员一定知道,你们在已经掌握了客户的所谓证据的同时,只要客户一赢钱,你们就把早准备好的证据拿出来明赖人家账,而输的那些你们是不会去管的,那就是你们非常的恶劣了。
发表于 2010-5-10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都给通过了,钱人家也存进去了,你们早干什么了?没发现问题吗?你们的做法早就领教过了。有一次投注滚球墨西哥联赛上半的大球,投注10分钟后看了一下投注记录,显示着未确认,马上联系客服,客服说联系你们盘房处理,其间几次都说正在处理,那我只有等了,上半结束了,比分0比0没进球,投注记录依然显示未确认,再问你们你们说网路有问题,解决办法是退回投注金。钱几分钟退回来了,可是过了几分钟退回的钱不见了,一查记录算我输了,问你们又说是盘房说你们那里显示正常,是我网路的问题,一想反正是输了就算了。紧接着第二天又是这样,70分钟时投注了一场小联赛的下半场主队让平半,80分钟都没进球,又是显示投注未确认,又联系你们,你们还是那些话,87分钟主队进一球直到比赛结束。结果朋友们一定想到了,你们说我的投注没有被你们确认。2次都是踢完了都没给确认,输了就收走,赢了不算。反正我们玩家总是弱小的,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也许这就是庄家和玩家的区别吧。
发表于 2010-5-10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泣弱小群体!!!
发表于 2010-5-10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不让他玩 既然玩了又赢了 只要不是不正当的手法得到的利益 个人觉得菠菜应该给
有没有实力一看就知道了 赢个2B3B的估计就给了 3A就是考验了 30A直接放弃
发表于 2010-5-11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重头在来


    一针见血!
发表于 2010-5-11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公司规定其实都差不多 而这些规定其实最主要的要看玩家是否是恶意 恶意的套红利那不用说 如果纯粹是一个普通的玩家一般有实力的公司都不回计较这些 这次你赢了下次就不一定 大公司玩的起  
小公司就不一样了很可能一笔钱就可以影响他的周转 不是小公司不想做大 是因为确实不具备这样的基本素质
少一个客户对公司来说不算什么 但是因为这样少了一个和那个人一样的客户群
这里有很多支持也有很多反对的 我就想说一句话:支持你的不一定选择你 反对你的一定不会选择你
以上纯属个人意见不代表其他玩家
发表于 2010-5-11 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 66666


    wanbet老大也觉得活该?也认为这个钱不应该给?有哪一个公司的条款里有同一个网吧只能注册一个账户?博彩公司的规则中,是明确提到同一个网吧、只能申请一次红利,这一点没有疑问,但这个网吧是否已经有人申请了红利,顾客不知道,只要博彩公司知道,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在顾客注册时明确告知,而不是在顾客赢钱时,以此为理由拒付。可以定性为无赖行为!
发表于 2010-5-11 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在情在理......
发表于 2010-5-11 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都给通过了,钱人家也存进去了,你们早干什么了?没发现问题吗?你们的做法早就领教过了。有一次投注滚 ...
yiue 发表于 2010-5-10 21:16



    这种网也巨垃圾了。。不过。。。。。。。以前我也玩过个叫555娱乐的。。。。那个华山置顶做宣传的。。结果如何。。。可想而知。。。所以我现在见到什么333娱乐就直接联想到555娱乐。。渗得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

GMT+8, 2024-11-23 09:37 , Processed in 0.07575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