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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涉内地最大网络赌博案受审 被控洗逾3亿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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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个以港人家族为首的赌博集团,自1999年起在中缅边境建立赌场,并开设赌博网站,吸引内地赌客,数个月间投注额达数十亿人民币,任集团副总裁的港人兄弟前年在内地判刑,成为内地最大宗网络赌博案。

任总裁的父亲则在香港被控清洗逾3亿元黑钱,案件4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开审。

任案中赌博集团“新东方集团”总裁的被告谭雄(58岁)涉3项洗黑钱罪名。谭被控于2005年至2007年间,利用由他持有的永亨银行和恒生银行户口,及其情妇薛汉兰的永亨银行户口,清洗共3.14亿港元犯罪得益。被告受审期间,获准以现金100万元担保外出。控方安排11名证人作供,包括一名缅甸政府代表。

控方开案陈辞指,被告一家以“新东方集团”的名义,自1999年起在接近云南省边境的缅甸境内开设“新东方赌场”,被告任集团总裁,其2名儿子谭志伟和谭志满,及情妇薛汉兰分别任集团副总裁。案发期间,缅甸迈札央和木瓜坝均有赌场,赌博方式以百家乐为主,赌客多为中国公民,并收受外围赌注,及安排内地赌客出入境。

另外,赌场除采用现场赌博外,另引进网络视频赌博,透过电话投注、网络点击投注,或透过“枪手”下注等。内地公安于2007年3月捣破集团,拘捕谭志伟、谭志满及薛汉兰等人,另外香港警方查出谭雄于案发期间,曾透过多名香港汇款代理人,将涉案巨款由内地存入香港3个户口。

据报道,云南省高级法院于去年就这宗内地最大网络赌博案进行宣判,谭志伟、谭志满兄弟等20名被告被控开设赌场罪,其中谭志伟被判监8年,罚款2000万元人民币,谭志满被判囚5年,罚款5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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