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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赌球人员湖北被抓 交10万罚款可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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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31日的新闻




■ 通城警方提出“取保候审”的一口价:10万。警方解释,这10万块钱包括3万块的保证金、没收的赌资,还有罚款。“要么交钱,要么把人带回湖北。”

■在各自缴纳10万元后,两名“嫌疑人”被通城警方以 “刑事拘留证”从看守所提出并释放。通城警方提供的汇款地址为办案民警妻子的私人账号,也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或证明材料。

■媒体介入调查后,通城警方找到 “嫌疑人”家属,要求“还钱带人”,而另外两名嫌疑人的家属 “交钱放人”的要求亦被拒绝。

■ 通城县公安局表示:“案件从整体上来说并没有办错,只是程序上有些不合适”;“钱存在个人账户里带回来和放在身上带回来是一样的”。

■26日,再次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后,另外两名嫌疑人的家属赶赴湖北,准备交钱领人。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孟登科 发自上海

在被“刑事拘留”五天五夜之后,“涉嫌参与网络赌球”的上海小伙丁俊终于被家人从湖北通城警方手中接出。丁家付出的代价是10万元的“保证金,罚没赌资加罚款”。

通城警方在上海先后“刑拘”共5人。其中,丁俊的朋友单威在同样交付10万元后也被释放。而另外没有交钱的3人则被带回了湖北。

5月21日下午4点,在各自的家人向警方提供的一个私人账户上汇了10万元以后,丁、单二人得以被“取保候审”,他们被告知,其中只有3万元的名目是“保证金”,而且将来也不会被退还。

当晚,数家媒体接到报料,参与调查。次日中午,另有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带着钱找到通城警方请求“交钱放人”,却遭拒绝。带队警察胡国平称“有媒体调查了,领导要求把人带回去”。一天后,通城警方将另外三名“犯罪嫌疑人”带往湖北。

一张银行转账的汇款单、几段录音、一张湖北警车的照片,这是丁俊和家人所留有的全部“证据”,而通城警方从抓人到收款到放人,没有出具过任何法律文书或书面证明。

协助办案的上海奉贤区公安局看守所向记者证实,5名“嫌疑人”,均是被通城警方以“刑事拘留证”从看守所提走。而奉贤警方并不清楚其中已有两人被释放。

这到底是一起怎样的跨省办案?这背后到底又有着怎样的秘密?

估算出来的涉案金额

对于涉案金额,通城警方给出了自己的估算:总计十六七万,共盈利七八千元。三名年轻人签字画押认可了这一“粗略的估算”。

5月16日晚8点左右,23岁的丁俊在家中被来自湖北咸宁市通城县的三名警察带走“协助调查”,协助通城警方办案的是上海奉贤区公安分局。

丁是当天晚上被通城警方带走的第三人,在此之前的半个小时内,他的两位同学单威、全强也都被带走。

在奉贤看守所,丁俊和他的同学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07年7月至年底、2009年3月至今,他和另外几个同学参与网络赌球。

丁俊推测,去年湖北咸宁警方破获了一起规模很大的网络赌球案,“之前给我们账号的人被抓了,他把我们招出来了”。丁所说的“赌球案”就是涉案金额高达八十多亿元的“咸宁特大网络赌球案”,该案主犯均于2008年底宣判完毕。

丁俊推测“把我们招出来” 的人是住在他家弄堂门口的刘佳(音)。丁和几个同学都是体育发烧友,尤其喜欢足球,每次有经典的比赛同学之间都会讨论输赢。2007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丁从刘佳手里得到了一个账号,便参与了网络赌球。“我们三个人合伙一个账号,那时候也没什么钱,每次三个人加起来两三百,最多五百。”组织方在有意识地控制金额的规模,一个账号一场球最多下注500元,从2009年3月开始,丁和同学一次最多下注五六场,两三千块。

对于三人的涉案金额,通城警方给出了自己的估算:参与赌博前后7个月时间,三人总计十六七万,共盈利七八千元。

“时间很长了,我都不怎么记得数额,他们说多少就是多少了,我们都没有细究。”丁俊说。涉世未深的三名年轻人在口供上签字画押,认可了这一“粗略的估算”。

这惟一的一次审讯和口供成了判定丁俊几人犯罪的最重要的依据。录完口供后,丁俊就被通知“刑事拘留”了,理由是涉嫌“赌博罪”。

这一定性遭到了丁俊姑父——一名职业律师的强烈质疑,他认为此案并不构成“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法关于赌博罪的认定是针对聚众(组织者)、开设赌场(抽成者)和以赌为业的人员,而丁俊只是参与了赌博,没有构成赌博罪的犯罪要件。”

多名律师和公安系统人士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这样的案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处理通常就是治安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每人三千元的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23岁的丁俊对法律知之甚少,其间,他并没有从通城警方得到过任何的专业意见和相关解释:“都没人解释过为什么要刑事拘留我”。

丁俊在奉贤看守所呆了整整五天五夜,“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带走,想起来就害怕,经常哭”。这五天里,他再也没见到过通城警方。院墙内的丁俊并不知道,在看守所外面,一场交易正在激烈的谈判之中。

“要么给钱,要么把人带回湖北”

一位家属气愤地质问:这和绑架有什么两样?通城警方一位警官的回答让她彻底绝望:“可以这么说”。

5月17日凌晨1点,三个家庭先后接到了小孩被刑事拘留的电话通知,此后的几天,三个家庭都在为营救小孩做着各种各样的努力。事实上,在17日一早上,丁俊的父亲(下称丁父)就从来访的胡国平队长嘴里探出了口风,“可以保释,但他没有提金额”。

单威的父亲(下称单父)打听到一个重要的消息,一年前突然失去消息的刘佳,正是被通城警方抓捕,并缴纳了10万块后放出。5月19日,单父和做律师的哥哥找到通城警方沟通。他希望尽快解决此事,以免耽误儿子的前途。“他们没有穿警服,样子让我们看起来不太舒服,我怕是遇上骗子。”单父特地要求看了他们的证件,通城警方带队的队长胡国平警号为090165,一共有三名警察。单父也托奉贤公安系统的熟人打听过,这几个是货真价实的警察,和奉贤警方已有过多次合作。

通城警方很热心地帮助单威父亲分析利弊:根据小孩交代的赌资,最多也就是判一年半年,但是档案上就此留下了污点。

这恰恰是刺到了家长们的痛处。“我们要想办法先把孩子保回来,一定不能在档案上留下污点。”单父说。

胡国平提出取保候审的一口价:10万。他给单父解释,这10万块钱包括3万块的保证金、没收的赌资,还有罚款。

单父将这一信息及时反馈给了另外的两家家长,但他们认为10万的开价太高了,“我们感觉问题比较小,最多2万就可以解决了”。三家家长决定一起找胡国平谈判。

这三个家庭都是工薪阶层,其中,全强的处境最为困难,两年前父亲重病去世,母亲也没有一份像样的工作,她对胡国平说:“我真的是拿不出钱了。”

她的哭诉并没有得到太多的同情,胡队长的回答口气不容置疑:“没有商量的余地了,这已经是最低的标准,我们那里已经处理好多了。”

“谈判”中,家长们注意到,通城警察胡国平和他的同事抽的都是中华烟,这让家长们直犯嘀咕:“一个小地方的警察,怎么都抽这么好的烟?”

讨价还价中,单父做律师的哥哥自然提到了3万元的保证金,胡队长态度很明确:“我们是不会还的。”

通城警方还设身处地为家长们考虑:“我们传唤你孩子可以吧,你来一次,一个来回,一个星期要吧,花费个两三千块钱也总是要吧,我可以经常让你花这个钱,现在你交了钱就不用过来了,我们会定期到上海来了解情况”。

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单父的哥哥同样质疑了通城警方的办案程序问题。在我国,办理取保候审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当事人及其家属向办案单位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得到办案单位的至少两级审批同意,包括主管领导的签字后,到公安机关的指定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根据缴费凭据再到办案单位开“同意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给关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开一个放人通知。

这一繁复的程序在此被简化为“一手交钱,一手放人”。一位家属气愤地质问:这和绑架有什么两样?通城警方一位警官的回答让她彻底绝望:“可以这么说”。

带队警官胡国平向丁俊的父亲解释:“我们骗你干什么?我们跟你无冤无仇。”其他警察则安慰单父:“我们有十几个抓捕组分布在全国各地,浦东就还有一个,我们每个派出所都有抓捕任务。”

单威父亲甚至找到了一个奉贤公安分局的领导帮忙说情,但10万块的价码依然是没得商量,“要么给钱,要么把人带回湖北”。

丁俊父亲找人打听了湖北通城,“是一个三省交界的小地方,很乱,孩子去了肯定是要吃苦的,他们几个都是上海市区长大的,都没吃过苦”。

单父则听说,在看守所的五天,单威吃饭都是蹲在马桶上的,单威的母亲大哭,“这还是在上海呢,到了那小地方还不知道受什么罪,说什么也不能让孩子再受罪了。”

“保证金”打到了警察妻子的账号上

丁俊父亲手里的10万块现金变成了一张汇款单,而这张比巴掌还小的汇款单是迄今为止他手里握有的惟一书面证据。

5月21日是胡国平给家长们交钱的最后期限,但家长们仍然拿不定主意。“毕竟是10万块,如果是一两万我们早就交了算了。”

即便是一手交钱、一手放人这样的交易,单父还是有担心的,“毕竟是没有任何书面的手续,假如他日后再来找麻烦怎么办呢?”胡国平承诺说,回到湖北以后就会把相应的书面材料寄过来,包括收费证明。

丁俊的姑父是执业律师,他对于交钱赎人的做法持反对意见,“这就是诈骗。”他建议21日当晚立即报警,但是丁父担心报警后通城警方会“公事公办”,把儿子带回湖北。丁父的考虑是:如果不交钱,孩子要被带到湖北去受罪。

1日下午,丁父带着向朋友借的10万块现金去奉贤找胡国平,先后到达的还有单小鸣。

胡国平提供的是一个户名叫“周红霞”的农业银行账号“9559982409360134218”,胡国平称,周红霞是同去办案的通城公安局麦市派出所民警徐宗军的妻子。丁父为此谨慎地记下了徐宗军的警号:090357。

将钱汇入一个私人账号,这受到了家长们的强烈质疑。在办理取保候审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是将保证金交入公安机关的专门账号,户名是“公安局”。胡国平的解释是:“这笔钱应该是你们到湖北去交的,现在我们是帮你们交,等我们回湖北以后,把这笔钱取出来,再交到公安局专门的账号里。”

这样的解释并没有完全打消家长们的顾虑,家长们都留了一手。单威父亲将汇款地址选择在了农业银行奉贤支行,并且特地在该行新开了一个账户,然后将10万块钱存入账户,再转到“周红霞”的账上。“这一切应该都有摄像,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可以查出来。”

丁俊父亲手里的10万块现金变成了一张汇款单,而这张比巴掌还小的汇款单是迄今为止他手里握有的惟一书面证据。

通城警方亲自陪同单父和丁父完成汇款后,带他们去奉贤看守所提人。

21日下午四点,凭着“刑事拘留证”,胡国平将丁俊和单威从奉贤看守所里“领”了出来。移交时,看守所的民警甚至不知道两个小孩要被释放,还好心地对通城警方说:“这几个都是上海的孩子,你们照顾照顾”。丁俊第一感觉是,他们要被送到湖北去。在办理移交手续时,通城警方的一个民警才小声告诉丁俊:“送你们回家”。

事实上,奉贤看守所并不知道被“领”走的两个年轻人最终去了哪里,参与协助办案的奉贤公安分局警察周警官接受采访时说:“我们只是协助,人交到他们手上我们就不清楚了,他们的谈话我们都没有参与,他们是办案单位。”

周警官对通城警方的做法并没有过多担心,这已经是他和通城警方最近五个月来的第三次合作了,在一二月份,通城警方就已经先后来过上海两次,抓走了3个人。“和这次的5个是同一个案子,都是赌博罪。”周警官说。除了上述三人外,通城警方还在14日、17日分别带走了蒋振华(音)和姚力。

“我们是帮了这个忙,你们反而咬我们一口”

“我们是合情合理,在程序上有一点小问题,主要还是为了你们的方便。”

看到丁俊和单威的交易成功后,全强和姚力的家人再也坐不住了,5月22日中午,他们下定了决心去奉贤交钱赎人。全强的母亲带着的是用自己的工资卡抵押换来的10万块现金,而姚力的父亲则是一个腿脚不便的残疾人。

但胡国平却拒绝了交易。他向家长们解释:已经有记者找到了湖北,领导很生气,让我们停止在上海办理取保候审,把人先带回湖北。

原来,21日下午,在丁、单两家和通城警方进行交钱放人交易的同时,丁俊的亲戚已经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媒体,数家媒体在第一时间已经展开了调查,咸宁市公安局及胡国平本人都已经接到了记者的电话。

这距离丁俊父亲离开奉贤还不到二十分钟,在回家的路上,丁父接到了胡国平质问的电话。回到上海后,父亲赶紧让丁俊住到亲戚家,以防通城警方反悔,再回来抓人。

胡国平拒绝了全、姚两家属“立即交钱放人”的请求,但他也没有直接将人带回湖北,他和家属们打起了“迂回战”。

下午4点,胡国平带着两家家属找到了丁俊家,这是胡国平第三次到丁俊家里,但态度明显和前两次不同,“语气软了很多”。这是一次和上回讨价还价主客颠倒的谈判。“让其他家属给我施加压力,不要找媒体。”丁俊父亲说,“我们也还是希望通城警方在上海就把这两个孩子的事给办了。”

胡国平开门见山:我们把钱给你,孩子我们带回去。“这绝对不可能,我们钱已经给你们了。”丁父说。“那你还跟记者说?”胡国平反问。

胡国平对交钱放人的看法倒也坦白:“我们是有错误,这样放人是不合规矩的,但是你们求我啊,都是为了你们方便。我们是帮了这个忙,你们反而咬我们一口。”

胡国平给丁父建议:“你让记者跟我们那边说一下,打个电话,说这个事情已经弄清楚了,搞了误会了,你也可以跟记者说手续都办好了,给我们家长了”。

丁父答应要做记者的工作,而胡国平也答应“我们尽量去跟我们局里好好说说”。

临出门,胡国平向家长们交了底:“我们并不是怕记者来找我,我们是合情合理,在程序上有一点小问题,主要还是为了你们的方便”。

23日下午,通城警方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将另外三人带回湖北。当天,胡国平告诉本报,丁俊和单威的相关手续已经在寄出来的路上了。

经奉贤看守所证实,另外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移交给了通城警方,和丁、单二人的移交手续别无二致,都是用的“刑事拘留证”。听到消息后,全强的母亲当场昏厥。

5月27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带队警官胡国平,但他拒绝接受采访。之后记者多次致电,对方均把电话掐断。

通城县公安局政治处吴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局里对这件事非常重视。“这个案件从整体上来说并没有办错,只是程序上有些不合适。”吴主任说,“考虑到上海到湖北路途比较遥远,所以在办取保候审的时候把交保证金这个程序放在了前一步,先交完保证金,回来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目前我们正在逐步完善取保候审的手续。”

对于“保证金”存入个人账户,吴主任解释,“存入个人账户肯定是不行的,但是回来之后能够及时把钱交到公安局账户上,也是可以的。”吴主任认为,钱存在个人账户里带回来和放在身上带回来是一样的,“当时他如果能够打到公安局的账户上那是更好的”。

至于胡国平等人在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时未出示任何手续,吴主任不愿意做出评论。

5月26日,全强和姚力的家人再次接到了来自通城警方的电话,让他们带钱去湖北赎人。救子心切的两家家长连夜登上了去湖北的火车。让他们欣慰的是“交易”终于得以继续,而且10万的价码已经开始松动,“考虑到家庭条件,可以少一两万”。

(为保护当事人,丁俊,单威,全强,姚力为化名)

通城警方与家长交谈摘录

21日下午,媒体已经介入调查,胡国平声称要把钱还给家长、将人带回湖北,当晚丁俊父亲给胡国平打电话解释。

胡国平:不能再乱讲了,一定要解释清楚,不能再去问了。你跟记者说是请我们帮你到那边去代办手续的,或者就说手续都已经办好了,给我们家长了,那样说也可以啊。

丁父:手续已经办好了?

胡国平:是,是这样子说。如果到湖北去调查,就不大好了。

丁父:亲戚说我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就把钱给了人家了,说我受骗了。我说,奉贤公安局的一起来的,不可能骗的。

胡国平:对对对。我们骗你干什么?我们跟你无冤无仇。你们又找不到我们。

丁父:10万块钱是取保候审的钱?

胡国平:是。……如果明天他们还去问,那就没有办法了,那我们就先把钱还给你们,把你儿子带走。

● 22日下午,胡国平拒绝了另外两个家长交钱放人的请求,而和家长们一起再次到了丁家谈话,胡国平要还钱带走孩子。

胡国平:我们把钱给你,孩子我们带回去。

丁父:这绝对不可能,我们钱已经给你们了。

胡国平:那你还跟记者说?

● 22日下午,在丁俊家,说到了通城警方抓丁俊的手续问题。

丁父:别人问我,“你儿子犯的什么罪?”

胡国平:赌博罪。

丁父:在上海最多罚罚款啊,最严重就拘留7天,但我说可能湖北有湖北的方法。

另一个通城警官:是,不一样的。

丁父:亲戚就说我是稀里糊涂,一样手续都没有,碰上坏人了。

胡国平:我们前段拘留证给你看了。

丁父:我什么时候看过拘留证?

胡国平:(沉默了一段)家属通知书也没有?

丁父:我什么时候看过呢?

另一个通城警官:应该是把人带到湖北去,在湖北的看守所,然后由湖北那边发这个家属通知书。

丁父:那孩子这五天五夜叫什么呢?

通城警方:(沉默)

● 22日下午,胡国平教丁俊父亲如何应付媒体。

胡国平:我们已经不敢放人了,领导批我们了。

丁父:胡队,你教我们该怎么做。

胡国平:找那个记者,你不要说我们找的,你问一下,讲清楚怎么说,报社的记者,是真记者还是假记者,也要弄清楚。……我们已经让公安机关方面查了,到底是不是记者身份,星期一就会知道了。……你们要给记者说,我们是为了你们,一定要解释清楚,叫他们不要到外面乱写乱发,如果发了什么东西,那这样子更不好解决,以后该判刑的判刑了,他们已经说我们提前办案了,手续不齐全了。我们是帮了这个忙,你们反而咬我们一口,还要报道。

● 22日下午,胡国平声称所有的违规操作都是为了方便家长

胡国平:现在我们领导已经生气了,要我们把人都带过去,回去按我们的手续办。但考虑到你们过去不方便。

单父:我大哥是律师。

胡国平:对,还有个律师,他都认可了。我们是有错误,这样放人是不合规矩的,但是你们求我啊,都是为了你们方便,对我们来说无所谓的。

单父:实事求是说,对你们也有方便,湖北也要再开车过来才能把5个小孩都带回去吧。

胡国平:对对对,我们这一套都不需要做了,但我们这个是公费,你们就得自费去了,替你们也省了。

单父:双方都方便了。

● 22日下午,胡国平即将离开丁俊家时,丁提出尽快解决另外两个小孩的事。

丁父:还是赶紧把两个小孩都放了吧。

胡国平:你现在是在威胁我啊?

丁父:不不不,你搞错了,我是帮他们两家求情。

胡国平:那还差不多。所以说,我们并不是怕记者来找我,我们是合情合理,在程序上有一点小问题,主要还是为了你们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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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博彩

有人报案肯定警方就要介入。所以嘛。玩这个首先人就要低调。赢了再多的钱也不要说出去。自私点没事的。最重要是不要失去人身自由。进了号子那就啥都不是了。
发表于 2009-7-2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别被场子出卖了资料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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