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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富婆谎称澳门赌场招股狂骗400万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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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1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李艳,谎称自己在澳门赌场包有赌厅,以高额的利润为诱饵,哄骗三名男子入股,骗取三人450万元。7月3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南海区法院获悉,该院以诈骗罪判处李艳有期徒刑13年。

今年41岁的李艳是佛山市三水区人,小学文化的她既无固定职业,还嗜赌成性,生活一直过得很拮据。

2007年,为了逃避赌债,李艳背井离乡,从三水搬到南海区桂城平北暂住。2008年,李艳认识了同村的林强、温鸣和林豪,并准备从三人身上“捞点钱”。

在交往之初,李艳表现得十分阔气,吃饭玩乐总是抢着埋单,没事还经常从外地带一些高档的烟酒给三人。日子久了,四人越走越近,李艳也逐步取得了三人的信任。

2010年的一天,李艳找到林强,称自己在澳门金沙赌场包了赌厅,利润很高,可以入股,每个月的投资回报率都在8.5%-11%之间。为了打消林强的顾虑,李艳亲自带其去了趟澳门,玩了两天。回来后,林强决定入股。7月20日,林强转了300万元到李艳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又给了她46万元。之后的三个月,林强确实收到了李艳转账来的巨额投资回报,总数约90万元。看到赚钱如此容易,林强随后又借出了57万余元给李艳。之后,李艳又故伎重施,以赌场资金需要周转和赌场有人退股为由,先后从林豪和温鸣处骗取了11万元和34万元。

2010年11月7日,林强、温鸣和林豪三人几乎同时收到消息:李艳跑路了。之后,任凭三人怎么拨打李艳的手机,要不就是关机,要不就是无法接通。无奈之下,三人只好报警求助。

2011年6月,李艳被抓,次月被批准逮捕。据李艳供述,2010年11月6日,她带着骗来的钱逃到了南海九江镇海寿岛,那些骗来的钱,没多久就被她在澳门输得差不多了。
发表于 2012-6-3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支持
发表于 2012-7-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易发不错的,支持!
发表于 2012-7-16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13 年
发表于 2012-7-31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样的思想还去骗什么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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